首页 > 焦点

每日头条!两部门明确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

2025-12-29 19:29:58 来源:新华社


(资料图)

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12月29日发布公告,明确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。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执行。

公告称,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、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(不含酒类制造)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,不超过当年销售(营业)收入30%的部分,准予扣除;超过部分,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。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,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。(记者申铖)

标签: 税收

上一篇:今日486只个股突破五日均线
下一篇:圣邦股份:公司参股企业首次公开发行上市